服務與人員
使命
麥迪遜市法庭代表政府的司法部門。我們會在開庭前向有訴訟案件的人士通知其合法權利及適用合法程序。我們也提供中立及公正的論壇來解決城市法令告發單。
人員
- Daniel Koval 閣下,法官
- Christie Z.,審判支持書記官 3
- Kelly M.,審判支持書記官 2
- Lori D.,審判支持書記官 2
- Erin N.,審判支持書記官 2
以英語及西班牙語提供服務
服務
每日庭審
市法庭對有關本市法令的違法行為進行聽審。常見案件有:
- 交通與停車
- 罪駕(第一次違法)
- 妨害治安行為
- 非法侵入
- 建築與衛生法規
- 違反動物保護法
- 青少年違法,例如逃學、夜間不歸及不足年齡飲酒或吸菸
法官會判定處罰(例如罰款或入監服刑)。在某些情況下,法官也可能命令吊扣駕駛執照。法庭每年約處理 26,000 個案件,包括成人與青少年案件在內。
聽證會與審判
如果被告決定抗告,案件會進入公聽會或審判。審判時,本市必須證明被告違法。本市必須提供符合以下條件的證據:
- 明確
- 符合要求
- 說服法官合理相信被告有罪
習慣性逃學庭審
法庭會在麥迪遜高中召開習慣性逃學庭審。這些庭審會在學年期間每隔一週舉行一次。庭審可能包括:
- 學生
- 其家長或監護人
- 學校官員,包括校長、教師、社工、指導老師、心理輔導老師及學校護士
對於法庭案件的要求
每年法庭都會處理數千件對於法庭案件的要求。我們也會對各種法律事件發出數千次命令,包括:
- 繳納款項計畫
- 駕駛執照與行車執照的吊扣與復效
- 退稅攔截
- 檢查
- 簽發拘捕令
如果人民不繳納款項或不出庭,法官將會簽發這種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