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案件重新開庭 如果您希望法庭考慮他們的裁定或者您錯過了開庭日期,您可以申請法庭針對您的案件重新開庭。重新開庭程序 申請重新開庭 您可以透過電子郵件、郵寄或傳真方式線上申請法官針對您的案件重新開庭。請求重新審理法庭將會排定聽證會時間並就相關指示與您聯絡。 與市檢察官召開重新開庭狀態會議 重新開庭狀態會議將透過電話舉行。您將與您的對立方,即市檢察官,進行協調。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市檢察官會將協議送交法官。法官並不一定非得接受協議不可,但通常會接受。如果雙方為達成協議,您將與法官進行聽證會。 與法官進行重新開庭聽證會 除非法官命令您親自出庭或透過電話進行,否則與法官進行重新開庭聽證會將透過 Zoom 在線上進行。我們將為您提供有關當您收到法庭聽證會通知時如何使用 Zoom 的資訊。法官將會聆聽雙方的論點,並決定是否針對案件重新開庭。如果法官不允許重新開庭,原始判決將繼續保持有效。如果法官允許重新開庭,您將會得知審判日期。 這並不是刑事案件,因此法庭不會指派律師代表您。但是,如果您想要的話,您可以聘請律師代表您。您的責任您必須在您的開庭日期打電話給市檢察官。如果您不在聽證會時間五分鐘內打電話,您的申請將會遭到拒絕。您的案件狀態將保持不變。如果您的地址在案件期間發生改變,您必須在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法庭變更內容。 需要JavaScript 您必須啟用JavaScript才能使用此表單。請啟用JavaScript並重新加載頁面。如果您無法啟用JavaScript,請聯繫webadmin@cityofmadison.com以提供您的信息。 此頁對您有幫助嗎? 是 否 為什麼或為什麼沒有 Leave this field blank 聽證會與審判 預審 審判 已折叠 傳票 證據 重新安排開庭日期 針對案件重新開庭 已展开 請求重新審理 審判室期望